因你违反《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十五条第一款的,《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和《浙江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物摊贩办理》第二十第一款第(七)项的,本局依法对你做出罚款人平易近币因你下落不明,本局依法向你通知布告送达《行政惩罚决定书》(绍越市监惩罚〔2026〕41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按照《市场监视办理行政惩罚法式》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自本发布之日起颠末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如对本惩罚决定不服,能够正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越城区人平易近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够正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绍兴市越城区提起行政诉讼。你单元对行政惩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